我在破庙捡了个快饿死的人。
他是未来杀人如麻的第一匪首,正被我逼着叫姐姐。
他耳尖通红,一语不发。
为了不让他重蹈覆辙,我挖空心思把他养了起来。
终于,他成了三元及第金榜题名的状元郎。
在他即将迎娶尚书之女走向人生巅峰时。
他说:“姐姐,我娶你好不好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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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个业绩不达标的系统,随机大量找人做任务。
捡到快死的我,又让我去破庙捡个快死的人。
承诺事成之后,回到现实世界里给我 500 万。
就不见了。
我做梦都没想过这么多钱。
不带一点犹豫就答应了。
不过,也不是捡人这么简单。
还要让这位嗜血如命、杀人如麻的未来第一匪首,不要像上辈子一样重蹈覆辙。
破庙里视线昏暗。
蜷缩在角落里的少年瘦得只剩一把骨头,正在苟延残喘。
“喂,江之珩。”
少年懒得抬眼皮看我,也可能根本没有力气。
我蹲下看他,脸蛋脏兮兮的。
依旧能看出生得极好的眉眼,浅浅的内双,眼尾弧度上扬。
眼眸里却麻木得像一潭死水。
才十岁的孩子。
我轻轻地牵起他的手,他似乎想反抗,往后缩了缩。
我问他:“想不想跟我去吃馄饨?”
根据时间线,马上会有几个乔装的山匪到这个破庙躲避,正巧看上了江之珩这个好看的小乞丐,把他带回了山寨。
也正是在山寨,少年变成了禁脔,被百般折磨,遭受了非人的虐待。
此后他隐忍蛰伏,手段狠辣地杀光山上所有欺辱过他的人,变成了人人闻名色变的第一匪首。
耳边仿佛都听到几个男人吵吵闹闹的谈笑声。
我有些急切,这具十二岁的身体可遭不住。